摘要:根据第五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指导精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法治建设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交叉同构的, 需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马克思主义多民族国家建设理论的基础上,探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实践路径。 第一,可 建设权利本位与义务本位相协调的中华民族法制共同体。 第二,应以党的领导为统领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 第三,需以 立法、执法、司法为统筹全面深化法治实践。 第四,可通过法治教育为媒介巩固共有法治精神家园。 总之,法制共同体是中华 民族为人类历史转向所优化的现代法治范式,法治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制度实践基础,彰显了依法治国背景下 “德法共治”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