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刑事法律重建“亲属容隐”制度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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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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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 Xiao-ping(Xichang College,Xichang,Sichuan 61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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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国以前,亲属容隐制度在我国延续了几千年。建国后,由于我国当时的特殊历史条件,出于大局观念的考虑,亲属容隐制度被彻底废除。但重视亲情和人伦的观念深埋于每一个中国人的内心,亲属容隐制度在我国具有深厚的民意基础,在现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新的历史条件下,重建"亲属容隐"制度显得非常必要。本文从其符合人性发展的要求,保障了亲权,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等方面论述了重建"亲属容隐"制度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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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晓萍.论我国刑事法律重建“亲属容隐”制度的合理性[J].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9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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